汉阴县财政局文件
汉财字〔2018〕99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2015年10月印发的《汉阴县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收费项目财政投资预算评审最高限价及其简化政府采购相关事项(试行)的通知》(汉财字〔2015〕83号)为规范我县近几年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收费项目财政投资预算评审工作,简化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服务类项目市场的发展及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该通知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求。因此,根据目前最新的相关服务类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结合我县近几年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项目财政投资预算评审最高限价、相关服务收费项目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最终取费标准情况,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文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高限价项目范围及标准
(一)最高限价服务收费项目范围:
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勘察费、设计费、预算编制(含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后期服务费、施工监理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
3、财政投资评审服务费用(包含基本收费及效益收费);
4、资产评估费;
5、公共资产公开拍卖佣金;
6、决算委托审计费(包含基本收费及效益收费);
7、国土资源服务收费项目:土地整理服务收费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服务收费项目、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收费项目、土地拍卖佣金取费、地籍测量、勘测定界、测绘工程、地籍调查等服务收费项目。
(二)服务项目评审最高限价及有关要求:
财政投资预算评审服务收费项目最高限价取费标准及有关要求(详见附表1-13)。
(三)特殊服务收费项目最高限价的办理途径:
凡未列入本通知范围的规划编制、可行性研究等其他服务收费项目,以及部门、镇认为本通知范围内的有关服务收费项目最高限价偏高或偏低需单独进行的,应按照《汉阴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汉政发〔2017〕15号)有关程序办理服务收费项目财政投资预算评审最高限价审批事宜。
二、简化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程序相关事项
凡属政府采购类服务收费项目,按以下采购程序和规定办理:
(一)同一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项目服务收费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的,由采购单位在本通知最高限价之内自行组织采购。自行采购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该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报备表(见附表14)和签订的《合同书》复印件,送交县财政局采管股备案,并作为采购单位接受各方监督和服务项目财务支出审核报账的依据之一。
(二)单项或批量采购项目服务费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可由采购单位在县财政投资预算评审最高限价之内,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按不确定具体项目且采用费率报价采购的方式,采购确定2-5家中介服务机构、服务期限可为1-3年(具体由采购单位确定),服务期限内的具体服务项目由采购单位在已确定的2-5家服务机构内自主选取委托服务机构,按采购确定的取费标准签订服务合同。在服务期内,对适时启动的单个项目由采购单位在签订《合同书》10个工作日内将该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报备表(见附表14)和签订的《合同书》复印件,送交县财政局采管股备案,并作为采购单位接受各方监督和服务项目财务支出审核报账的依据之一。
(三)县财政部门可根据上述第(二)款的规定,通过采购确定2-5家服务机构作为全县有关部门、镇采购相关服务项目的备选机构;对各主管部门根据上述第(二)款的规定采购的相关服务项目备选机构,其他部门、镇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选取,但须经县财政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实行审批报备制度。
(四)单个或同一项目服务费在50万元以上的,除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采取特殊方式采购的外,必须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公告进行公开采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除以上情形外,采购单位或财政部门认为需单独招标采购的其他服务项目,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政府采购服务类收费项目付款要求:
勘察费、设计费采购单位与服务中介机构合同签订后,预付款不得超过实际总价款的20%,通过评审后支付不超过实际总价款的70%,提交成果后支付不超过实际总价款的90%,项目通过县审计局审计后可一次性付清余款;仅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的服务项目,在完成预算编制后支付不超过实际总价款的50%,通过评审后支付不超过实际总价款的85%,项目通过县审计局审计后可一次性付清余款;监理费原则上按施工进度支付,项目竣工验收、提交监理报告前支付监理费不超过实际总价款的85%,项目竣工验收并通过县审计局审计后可一次性付清余款;招标代理服务、财政投资评审、资产评估、拍卖佣金、审计服务等全面完成服务内容后可采取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比例由双方在服务合同中具体约定,但均不得出现超额支付的现象。
三、违规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能职责分别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人为化整为零、分解肢解整体服务项目规避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管的;
(二)擅自超采购计划、超财政投资预算评审最高限价、应办理而不办理政府采购审批的;
(三)不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填报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报备表的;
(四)不按实际计费基数计取,擅自扩大、弄虚作假、虚估取费基数,套取骗取服务项目收费,超进度支付服务费,不按县审计局审计结论作为最终结算价款的。
四、执行时限
本通知自2018年7月10日起执行,根据政策标准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新的最高限价公布后,原最高限价自动失效。本局原出台的有关规定凡与本通知有冲突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由汉阴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汉阴县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最高限价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
2.汉阴县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项目最高限价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
3.汉阴县财政投资预算评审服务收费项目最高限价表(定率分档计费)
4.汉阴县公共资产评估取费最高限价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
5.汉阴县公共资产拍卖佣金取费最高限价表(定率分档计费)
6.汉阴县审计服务收费项目最高限价表(定率分档计费)
7.汉阴县国土资源土地整理服务收费项目最高限价表
8.汉阴县国土资源地质灾害防治服务收费项目最高限价表
9.汉阴县国土资源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收费项目最高限价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
10.汉阴县国土资源土地拍卖佣金取费最高限价表(定率分档计费)
11.汉阴县国土资源地籍测量、勘测定界测量等服务收费项目最高限价表(分档定额收费)
12.汉阴县国土资源测绘工程服务收费项目最高限价表
13.汉阴县国土资源地籍调查服务收费项目最高限价表
14.汉阴县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报备表
汉阴县财政局
2018年7月10日
.关于印发《汉阴县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类收费项目评审最高限价及简化政府采购程序》的通知.doc
汉阴县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项目最高限价表.xls